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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2020-2021学年高二(下)第一次月考语文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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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3题,约15240字。

  邢台市2020-2021学年高二(下)第一次月考

  语  文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4.本试卷主要考试内容:高考全部内容。

  一、现代文阅读(35分)

  (一)现代文阅读I(本题共5小题,1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一:

  民法典中与互联网相关的条款与规则,不仅是为了规范、约束,更是为了推动我国方兴未艾的互联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如今,互联网早已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塑造着人际互动的基本模式,中国民法典在编篡过程中敏锐捕捉到这一深刻的社会变迁,并在多个方面予以回应。也正因此,中国民法典被视为互联网时代的一部标志性民法典,将在世界民法典编篡史上占据一席之地。

  互联网带来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无纸化”“电子化”模式普及,在社会经济交往中得到广泛应用。对此,民法典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规范。比如,在网络上进行交易或签订电子合同时,什么时候可以被认定为订立了一个合同?网络上哪些行为被视为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哪些被视为承诺?以在线方式交付标的物,在什么时间节点被认为完成交付?这些问题在民法典中都能我到法律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法典为线上经济活动提供了一套较完整的法律规则,将有效降低线上交易的制度性成本,助力电子商务等业态的发展。

  互联网也催生了平台经济的兴起,许多互联网平台开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枢纽作用。面对平台这种新型市场主体,民法典给予了足够关注。在2009年制定的侵权责任法中,只有一个条文涉及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问题;而在民法典中,则发展出相对完备的平台责任条款群,包括广为人知的“通知删除规则”,也被更加详细的“通知与反通知规则”取代。民法典中的平台责任条款搭起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围绕平台产生的各类权益侵害,都可在这一制度框架下获得救济,平台经济也必将借此驶上更加规范、更加可持续的发展快车道。

  互联网时代,人的社会活动进一步“在线化”,使得人格权、财产权等呈现出新的特征、新的变化。比如,每一位网民都可能拥有的网名,成为人的社会性人格形象的重要载体之一,民法典因此将网名纳入保护范围。对于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的财产现象,民法典富有创见地将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设定为一个立法层面上的概念。可以期待,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民法典相关规定为基础,有望发展出一套全新的互联网时代的财产法体系。

  还需特别强调的是,加大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也是民法典的一个重点和亮点。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是个全球性问题,很多国家通过制定单独的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法律来回应这一需求,在中国也有类似的立法安排。即便如此,我国民法典仍然从民法的角度,对作为个体私人法益性质的个人信息法益给予了充分关注。可以说,伴随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我国在法律层面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将被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民法典所展现的互联网时代的深刻烙印,与中国信息技术产业的长足发展密切相关。民法典中与互联网相关的条款与规则,不仅是为了规范、约束,更是为了推动我国方兴未艾的互联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相信随着民法典的施行,一个稳定、可预期的法律制度环境将日趋完善,中国的数字化、信息化脚步将走得更稳、行得更远。

  [摘编自薛军《互联网时代的中国民法典(新论)》]

  材料二:

  作为我国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

  以“法典”命名,表明凡是纳入民法典的规则,都具有基础性、典范性的特点;以“民”命名,说明民法典把人民愿望置于首位,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诉求。此次民法典草案亮点很多,最大的亮点就是为民立法、以民为本,最大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民法典对私权充分保障,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保护公民的人身权、人格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均受到民法典的保护。为避免列举权利不完整,并为未来社会发展不断创设的新的人格权益提供保护,人格权编还确认了对人格权益保护的兜底条款。针对他人发送垃圾短信、垃圾邮件侵扰个人私生活安宁的行为,专门在隐私权部分规定了此种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类型,并明确将个人私生活安宁规定在隐私权之中,禁止非法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禁止非法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禁止非法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这些规则既有力回应了个人隐私遭受侵扰的现实问题,又为保障社会生活安定有序提供了法律依据。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一种公害。人格权编专门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在对个人信息进行正面确权的基础上,对合法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作出了规定。此外,针对网络诽谤、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网络侵权现象,民法典积极应对,构建了预防与救济一体的制度体系。

  (摘编自王利明《民法典是权利保障的宣言书》)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互联网早已融入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因此,中国民法典被视为互联网时代的一部标志性民法典。

  B.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会有网名,民法典将网名纳入保护范围后,每一位网民都可以任意选取自己的网名。

  C.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一套全新的互联网时代的财产法体系可能会在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出现。

  D.民法典对私权做了充分的保障,所以我们在网上随意搜索别人的名字其实是一种网络侵权行为。

  2.根据材料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民法典颁布实施以后,我们在网络上进行交易或者签订电子合同更加安全可靠。

  B.有了民法典,个人信息的保护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个人信息将不会被泄露。

  C.在宾馆客房安装摄像头拍摄房客活动是非法拍摄,这一现象将受到民法典的约束。

  D.最大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是民法典的一个亮点,民法典的命名也体现了这一点。

  3.根据材料二,下列各项中没有侵犯公民隐私权行为的一项是(3分)(    )

  A.王女士把自己在宾馆住宿的照片晒在微信朋友圈。

  B.李某经常站在自家阳台偷看对面房间的动静。

  C.张某经常收到一些广告邮件。

  D.一男子涉嫌偷盗电线,被市民戴白帽示众。

  4.民法典有哪些主要特点?请结合材料二内容简要说明。(4分)

  5.请简要梳理材料一的行文脉络。(6分)

  (二)现代文阅读Ⅱ(本题共4小题,1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9题。

  文本一:

  太 阳 鸟

  苏景文

  “我看见红色的鸟了……像火苗一样。”刘文俊后脑勺离开了担架,努力抬了起来,要往前探望,但是力气用完了,后脑勺又放回担架上。

  “不可能。”跟在担架侧旁的女同学文敏说,“不可能,现在天气这么冷,哪里可能有什么鸟啊,都躲窝里了。文俊,你是发烧都烧糊涂了啊。”她顺手拉了拉盖在刘文俊身上的被子,好让盖实点。

  “真的,我不骗人。”刘文俊坚持说,“我听到了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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